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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单位顶风违纪被查处

变相用公款组团出国(境)旅游
2000-10-31 来源:光明日报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十月三十日电记者袁祥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陕西省纪委近日对陕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机关后勤职工培训中心先后两次以考察为名,用公款组织四十二人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党纪处分。

据查,一九九八年初,该培训中心为组团到西欧考察旅游饭店和后勤物业管理,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违反有关规定,不经过外事行政部门审批,而是通过陕西中国青年旅行社领取因私出国护照。该“考察团”一行十五人赴西欧五国,十五天只用了约二天时间参观宾馆设施、物业管理等,其余时间主要是观光游览。这是一次以出国考察为名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的活动。

一九九八年底至一九九九年初,该培训中心再次违反有关规定,组团去东南亚考察。有关领导对其通过旅行社组团出国予以制止,明确指出组团要经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审批。该培训中心有关负责人阳奉阴违,一方面表示不再组团,暂停办理出国考察事宜;另一方面又通过公安部门为“考察团”一行二十七人办理了出国旅游护照。该“考察团”赴东南亚三国和港澳地区,历时十七天,仅用了约一天时间参观酒店设施等,其余时间均为旅游观光。

陕西省纪委对这两起典型的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省政府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局副秘书长薛汉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培训中心的副局长胡铁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第一次组团出国负有直接责任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培训中心副主任高金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对第二次组团出国(境)负有直接责任的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培训中心副主任石东平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参加这两起用公款出国(境)人员的费用,分别情况作了清退处理;对于旅行社和公安等部门违反规定的问题,也将分别作出处理。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吸取教训,各级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规定。对于顶风违纪、继续违反规定用公款出国(境)的,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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